为了深化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促进学院实验室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准确评价实验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依据东师校发字(2001)20号《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意见》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验技术队伍的现状,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我院从事下列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
(1) 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
(2) 协助实验教学、协助教师带领学生野外实习、准备实验的技术人员;
(3) 实验室管理,实验备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采购;
(4) 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与维护、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
二、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
根据学校意见,我院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要求,原则上执行8小时上班制,每年额定工作量为1860小时(42周×5天×8小时)。
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量比较繁杂,根据实验要求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验教学工作量;
2.野外实习工作量;
3.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
4.实验室开放工作量;
5.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量;
6.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
7.实验室建设工作量;
8.仪器设备维修工作量;
9.实验教学改革工作量;
10.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量等。
三、工作量计算
1.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课数、学生人数等按东北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标准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计算。
2.协助教师带领学生野外实习的实验技术人员,可按教师野外教学课时的70%统计出工作量。
3.开放实验室的工作量计算可按接待实验人次计算,即每10人次折抵1小时工作量,每人次为1个单元实验(半天4个小时)。零星实验或节假日安排的实验,其工作量可加倍计算。
4.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按东北师范大学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统计出准备实验的工作量。
5.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以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基础进行考核,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一般应在90%以上,学院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核对帐、卡、物的一致性,技术资料和仪器设备信息是否齐全,计算机管理是否准确等)。具体工作量计算方法暂按仪器设备总值或管理的台件数计算如下:
(1) 仪器设备总价值在200万元以上或总台件100台件以上,管理工作量定为500小时;
(2) 仪器设备总价值在100-200万元或总台件数在80-100台件,管理工作量定为400小时。
(3) 仪器设备总价值在80-100万元或总台件数在60-80台件,管理工作量定为300小时;
(4) 仪器设备总价值在60-80万元或总台件数在40-60台件,管理工作量定为250小时;
(5) 仪器设备总价在50万元以下或总台件数在50台件以下,管理工作量定为200小时。
上述工作量的计算可在幅度内折算,也可根据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管理维护情况上下浮动10%。
6.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仪器设备维修工作量、实验教学改革工作量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量,在学院主管领导(中心实验室主任)分配任务时或取得最终成果后核定。
四、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
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评议和调查意见研究确定质量系数,质量系数可确定为优k=1.2;良k=1.0;中k=0.8;差k=0.6。
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将按总工作量占额定工作量(1680)的百分比,乘以工作质量等级系数,算出每位工作人员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X=F/1680ⅹK
F:完成的总工作量; K:工作质量等级系数。
综合分大于120分者为“优”,表扬,津贴和奖金上浮;
综合分在100~119分者为“良”,享受正常津贴和奖金;
综合分在80~99分者为“中”,津贴和奖金下浮;
综合分在80分以下者为“差”,取消津贴和奖金。
五、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等级评定
每学期末,实验技术人员要对自己本学期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总结,学院考核工作的负责同志,依据事实和记录。计算出每位同志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人总结,完成任务的情况和调查、评估意见,研究确定每位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等级,填写考核表公布于众交群众监督。
六、实验技术人员的年工作等级评定
结合学校聘任和考核,每学年或每年度,实验技术人员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述职,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述职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事实算出每个人的全年综合分,结合个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核定出每个人的年工作等级。把工作等级和岗位津贴、奖金挂钩,评定出下一年度的岗位业绩津贴和奖金等级。
七、学年或年度评定等级全部材料装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聘任,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0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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