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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1 开放运行情况
  中心实行全开放式运行管理,部分实验室对全校学生开放。根据实验课教学和教学研究的需要,允许学生在课余时间利用实验室的资源,从事能力训练和科学探究活动。
  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实践和科研创新能力,中心建设了一个专门为本科生开放的“创新实验站”。实验站由四个开放实验室和一个管理办公室组成,总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实验站空间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专门成立了实验站管理小组,小组由实验中心负责人及实验站的专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管理条例制定、项目审查、经费使用、成果评价等工作。成立了由各专业教师组成的学生自主实验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专业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实验站的日常管理由专职教师负责。实验站根据学生需要为学生提供实验仪器、药品等实验条件。
  每学期实验站向各年级学生公布开放计划,学生根据需要通过学院团委或教学秘书向实验站提出进站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学生出站时需要提交出站报告或研究型实验的实验报告。根据报告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对学生的实践活动给予评价或学分。
此外,中心还向校内外开放部分大型仪器,真正实现了“资源共享”。各种开放仪器名称、简介和使用方法均在网上公布,使用者从网上完成仪器预约。每台仪器都有使用记录本,每个实验室备有实验室日志,登记使用单位和人员等详细情况。严格的管理提高了中心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管理制度
  中心制定或修订了各种规章制度15 项(见文件10200_3_c.pdf,附件一,第87~120页),使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实验准备、仪器购置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中心还制定了详细的人员岗位责任制、工作考核制度、实验技术人员聘任制、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中心运行经费管理规定等。此外各实验室还有仪器使用记录、开放实验记录、安全与卫生记录和仪器损坏记录等。中心建有档案室,集中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档案资料。


3 考评办法
  中心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评包括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平时考评包括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工作质量等方面。年度考评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并由全体人员对被考核者进行测评,评选出“合格或不合格”。考评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
  中心对实验课教师的考评包括“学生测评”、“教师评估”和“院系评估”三种途径。学生测评有学生座谈会和学生不记名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两种方式。评价内容包括教风、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每项内容划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基本不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级。“教师评估”是教师所在系(所)组织教师听课,并填写“本科课程听课记录”。“院系评估”由学院教务委员会综合各项评估结果对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学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评价结果在职称评聘、奖励、岗位聘任中予以体现。


4 质量保证体系
  学校建立了一整套评价体系,对各门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学校教务处通过教授教学督导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经常进行巡视和抽查,并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要求学生对每一门课的教学效果及主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网络评估。
  经过多年实践,中心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1) 实验教师“主讲制”
  这是实验中心多年来形成的一项管理制度,就是对每门课程聘任一名教学水平高和组织能力强的教师主持实验教学工作,负责本门课程的教学安排、课程建设及青年教师的培养。实践表明,“主讲制”有效地保证了实验教学质量。
  (2)实验技术人员“主准备制”
  指在每门课程的实验准备人员中指派一名“主准备人”,其他准备实验的技术人员向“主准备人”提出技术咨询,并服从其工作安排。此项制度保证了实验准备工作的质量。
  (3) 新教师“试讲制”
  对于没有实验教学经历的教师,初次指导学生实验时,需要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试讲合格后才能上课。
  (4) 教学检查“听课制”
按着实验中心的要求,学院教务委员会成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定期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实验教学具体情况,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信息,指导教师进一步搞好实验教学改革。

 
5 运行经费保障
  东北师范大学一直在实验教学经费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使得全校实验教学工作能够有效地运行、完善与发展。近年来,中心实验教学所需仪器,主要由“国家理科生物学人才培养基地”基金、教育部修购计划专项基金、教育部专项基金、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基金、理科基地学校配套资金、211工程建设资金等购置。此外,学校投入实验教学运行费25万元/年、实验实习运行经费21万元/年、实验教学改革研究经费8-10万元/年。
  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日常教学运行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所有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了教学工作的和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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