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和保证实验课教学改革的进行,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使实验室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地,特制定本守则。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及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生在实验室进行科学实验和科学研究必须遵守实验中心制定的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实验,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必须按照教学计划上实验课,认真做好每个实验,无故缺课2次,无实验成绩。
三、做好预习、写预习报告,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掌握实验步骤,了解注意事项,检查与核对实验器材,严禁动用与本组实验无关的实验器材及室内其他设备。
四、注意实验安全,爱护实验器材,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器发生故障要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损坏、丢失仪器需要及时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验过程中要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独立分析,原始实验记录要真实、完整。
六、实验室内禁止喧哗和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的肃静和整洁。
七、所测实验数据等需由指导教师签字。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真实、规范、工整,按时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八、实验结束,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将仪器恢复原状,彻底搞好室内卫生;关闭水、电、煤气等,经管理老师检查批准后才可离开实验室。
20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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