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药品

作者: 时间:2007-04-20 点击数:

< 种类>
分为剧毒和毒害两类。
1 剧毒类药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剧毒化学试剂包括无机类和有机类。
无机剧毒类,如氰化物、砷化物、硒化物,汞、锇、铊、磷的化合物等。
有机剧毒类,如硫酸二甲酯、四乙基铅、醋酸苯等。
2毒害化学试剂:无机毒害类,如汞、铅、钡、氟的化合物等。有机毒害类,如乙二酸、四氯乙烯、甲苯二异氰酸酯、苯胺等。

< 危害性>
摄入微量剧毒药品即可使人致残或有生命危险。 剧毒药品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 预防措施>
1剧毒物品的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
(1)购买剧毒药品必须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2)剧毒药品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剧毒药品保管实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学生使用剧毒物品必须由教师带领。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剧毒物品。
(4)必须由实验室两名正式工作人员持系主任(或执行主任)批准签名的领用报告到化学试剂仓库领取,并妥善保管,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5)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准确记录实验用剧毒化学试剂的用量。
(6)剧毒药品使用完毕,其容器依然由双人管理,应将剩余化学试剂由两人共同送到化学试剂仓库,登记代存,以备再用。送存时应保持标签完好,粘贴牢固。
(7)实验产生的剧毒药品废液、废弃物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水冲。废液、废弃物 等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8)剧毒药品使用完毕,其容器依然由双人管理,统一进行报废处理。
(9)过期的、不知名的固体化学药品也要妥善保存,交由学校统一处理;
(10)剧毒物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如果各单位之间需要调剂,必须经保卫处审批。

2有毒物品使用注意事项:
(1)有毒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通风处,远离明火、远离热源。
(2)有毒化学试剂一般不得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品)共同放置,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共放,尤其不能与食品放在一起。
(3)进行有毒化学试剂实验时,化学试剂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翻滚,以免摔破漏出。
(4)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

< 急救办法>
为了对实验室意外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实验室配备急救药箱,常备药品清单如下: ① 红药水; ② 碘酒(3%);③ 烫伤膏; ④ 碳酸氢钠溶液(饱和);⑤ 饱和硼酸溶液;⑥ 醋酸溶液(2%);⑦ 氨水(5%);⑧ 硫酸铜溶液(5%);⑨ 高锰酸钾晶体(需要时再制成溶液);⑩ 氯化铁溶液(止血剂); ⑾ 甘油 ;⑿ 消炎粉;⒀ 泻药:硫酸镁等。⒁ 催吐剂:镁浆,或氧化镁甘油浆液(将200克氧化镁与240克甘油混合)。及万能解毒剂(医用活性碳∶氧化镁∶丹宁酸=2∶1∶1)(混合后,保存于干燥处)。

2007/4/20

 


东北师范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