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节假日值班管理细则

作者:/ 时间:2008-01-08 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

实验室节假日值班管理细则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中心开放与示范功能,方便师生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经研究决定,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制定此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值班人员要掌握各实验室及仪器使用情况,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条 值班人员利用监控系统并结合现场巡视,监视每个实验室的安全情况,重点监视“开放实验站”和“中心实验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中心常规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值班期间应积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避免因学生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

第四条 当日实验结束时,值班人员应督促学生打扫卫生,关闭所开放实验室的水、电、煤气及门、窗,确定无安全隐患后锁门离开;并在次日(上班时间)将各室钥匙交回中心办公室。

第五条 共聚焦显微镜、流式细胞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超速离心机等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只有在该仪器的专门管理人员值班时方可使用;有特别预约者除外。

第六条 值班时间不得空岗,如有极特殊情况,经中心主任同意可与其他人员换值。对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迟到或早退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直至通报批评;造成事故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赔偿责任。

第七条 禁止值班人员将实验室钥匙借给学生使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该值班人负责。

第八条 值班日期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寒暑假值班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值班补助标准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00812

2008/1/8 作者/出处:h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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