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07-04-24 点击数:

  为了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生命科学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教师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实验教师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一、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在实验教学中注重知识传授、能力的培养。首次上课的教师要试讲,做预实验等。

二、认真研究实验教学方法,优化实验内容,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使实验内容具有先进性、完整性、系统性、前瞻性。

三、积极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制做多媒体课件等。

四、开学初,配合实验中心制定新学期教学计划。提前一周向实验中心提交本学期开设实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的计划。

五、必须向学生介绍实验室及实验课要求和学生实验守则,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爱护实验仪器、物品等。

六、上课点名,提前十分钟进入实验室,检查实验材料,检查预习报告。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并做好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实事求事地给出成绩。

七、实验结束,负责学生所用仪器、玻璃器皿、材料等实验用品的收缴工作,安排值日生,检查水、电、煤气等是否关闭,提醒值日生填写值日记录。

八、学生离开实验室后,指导教师才能离开。

九、严格尊守实验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基础生物实验日志,尽职尽责,协助做好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

20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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